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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晚是被掌心的暖意烫醒的,那温度熟悉得让她心头一颤,像是寒冬里揣了个暖手宝,

熨帖得连指尖都泛着麻。她费力地掀开沉重的眼皮,首先映入眼帘的不是医院惨白的天花板,

也不是三年来早已看腻的出租屋墙皮,而是咖啡馆里带着木纹的原木桌,

桌角嵌着一小块浅黄的阳光,是冬日上午十点特有的、不那么炽烈却足够温柔的光。

空气中飘着浓郁的可可香,混着一丝甜腻的奶油气息,

是她和陆承宇常来的那家“时光角落”的味道。对面的男人正低头搅拌着杯子里的热可可,

银勺碰撞瓷杯发出清脆的“叮铃”声,节奏轻快。他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针织衫,

领口随意地敞着,露出里面藏青色的衬衫领。阳光落在他的发顶,镀上一层柔和的金边,

连他微微蹙起的眉峰,都透着几分慵懒的好看。最让林晚呼吸一滞的,

是他无名指上那枚素圈银戒,在光里泛着浅淡却坚定的光泽——那是她毕业第一年,

省吃俭用三个月,在他生日时送的情侣戒。后来陆承宇失忆,

把所有与她相关的东西都锁进了抽屉,这枚戒指,她也是在一次帮他整理旧物时才偶然发现,

当时它被压在一本专业书的夹层里,蒙了薄薄一层灰。睁开眼时,

冬日的阳光正透过咖啡馆的落地窗,在桌角投下菱形的光斑。

对面的男人正低头搅拌着热可可,

无名指上那枚素圈银戒在光里泛着浅淡的光泽——那是她攒了三个月工资买的情侣戒,

后来在陆承宇失忆后,被他随手丢在了抽屉最深处。“发什么呆?

”陆承宇终于搅拌好了热可可,把杯子往她这边推了推,杯壁上凝着的水珠沾了他的指尖,

他浑然不觉,伸手就揉了揉她的头发,动作自然又亲昵,“刚跟你说,

街角那家‘甜心烘焙’新出了草莓蛋糕,你上周还跟我念叨说想尝,怎么转眼就走神了?

魂儿被哪个小蛋糕勾走了?”他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微哑,却又裹着化不开的温柔,

像羽毛轻轻搔在林晚的心尖上。林晚的眼泪毫无预兆地砸下来,“啪嗒”一声落在咖啡杯沿,

溅起细小的水花,又顺着杯壁滑进深色的咖啡里,晕开一小圈涟漪。她记得这个场景,

准确来说,是刻骨铭心。今天是12月17日,

距离陆承宇在城郊的雪山滑雪场摔下陡坡、丢失所有关于她的记忆,还有整整七天。

这个时间点,是她在无数个失眠的夜里,反复咀嚼、痛彻心扉的节点。

林晚的眼泪毫无预兆地砸在咖啡杯沿,溅起细小的水花。她记得这个场景,准确来说,

是记得这个时间点——今天是12月17日,

距离陆承宇在雪山滑雪场摔下陡坡、丢失所有关于她的记忆,还有整整七天。半小时前,

她还在市中心医院住院部的走廊里崩溃大哭。陆承宇已经失忆三年了,这三年里,

她换了离医院更近的工作,租了他病房隔壁的单间,每天雷打不动地去给他送三餐,

给他读他们以前一起看过的书,给他讲他们大学时的趣事。

可他眼里始终是礼貌又疏离的陌生,偶尔还会因为她过于频繁的出现而露出为难的神色,

轻声说:“林**,谢谢你的照顾,但我真的不记得你了,这样太麻烦你了。”就在刚才,

她去医生办公室拿陆承宇的复查报告,医生皱着眉说:“他的海马体损伤比较严重,

恢复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了,林**,你……也要做好心理准备。”那句话像一把淬了冰的刀,

狠狠扎进她的心脏。她失魂落魄地走出来,蹲在走廊的墙角捡拾被风吹散的病历单,

脚下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,重重摔倒在地,额头磕在冰冷的台阶上,剧痛瞬间席卷了她。

眼前一黑的前一秒,她脑子里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是:要是能回到过去就好了,

哪怕只有一次,她也要阻止他去那个滑雪场。再睁眼,就回到了这里,

回到了他还没出事、眼里还全是她的时候。“怎么哭了?

”陆承宇被她突如其来的眼泪吓了一跳,慌忙抽了几张纸巾递过来,指尖触到她的脸颊时,

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,“是不是我刚才说话太冲了?还是热可可太烫了?我看看。

”他说着就要去碰她的杯子,那副手忙脚乱的样子,

和记忆里那个总是沉着冷静的陆承宇判若两人,却又让林晚的心揪得更紧。

林晚猛地抓住他的手,指腹用力摩挲着那枚冰凉的银戒,

仿佛要把这三年的思念和委屈都揉进这触感里。她哽咽着摇头,眼泪却流得更凶了:“没有,

就是……突然觉得好幸福。”林晚猛地抓住他的手,指腹摩挲着那枚银戒,

哽咽着摇头:“没有,就是……突然觉得好幸福。”她知道医学上有“记忆巩固理论”,

这是她陪失忆的陆承宇看了无数本神经科书籍、听了上百个医学讲座后,刻进骨子里的知识。

海马体作为大脑中负责记忆形成和储存的关键区域,

对新形成的记忆会在一段时间内进行持续的加工和巩固,这个过程被称为“记忆固化”。

而强烈的情绪体验,比如极致的快乐、深刻的感动,或是独特的感官**,

比如特定的味道、声音、触感,都能让记忆痕迹在大脑中留下更深刻的印记,

形成所谓的“强记忆点”。即便日后因为创伤导致记忆提取障碍,

这些深埋在大脑皮层下的记忆碎片,也可能在遇到相似的**时被重新激活,

成为唤醒记忆的钥匙。这三年来,她就是靠着这个理论支撑着,

一遍遍地给陆承宇讲他们的过往,带他去他们曾经去过的地方,可那时的记忆已经受损,

再强烈的**也收效甚微。现在不一样了,她回到了记忆形成之前,

她有机会亲手为他打造这些“钥匙”,一把不够,就十把、一百把,

她不信打不开那扇被遗忘锁住的门。从咖啡馆出来,林晚拉着陆承宇绕了远路,

执意要去巷口那家开了二十年的老面店。“老板,两碗牛肉面,多加香菜和醋!

”她熟门熟路地跟柜台后的老板打招呼,转头看向陆承宇时,眼睛亮晶晶的,

“你第一次带我来这儿的时候,还装模作样地跟我说这家面汤熬了八个小时,

是‘祖传秘方’,结果你自己吃了两口就嫌太咸,趁我不注意就抢了我半碗清汤的,

害我那天没吃饱,回家还跟你闹了小脾气。”陆承宇被她的话逗得失笑,

伸手刮了下她的鼻尖,力道轻得像羽毛:“就你记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最清楚。

”嘴上这么说,他却悄悄走到老板身边,低声补了一句:“老板,其中一碗少放盐,谢谢。

”林晚站在原地看着他的侧脸,阳光穿过巷口的梧桐枝桠,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,

她偷偷拿出手机,对着他的背影拍了张照片,又赶紧藏好,生怕被他发现。面端上来的时候,

热气腾腾的,裹着牛肉的香气和香菜的清新。林晚拿起筷子,

偷偷把自己的筷子和陆承宇的交叉放在碗沿——这是他们之间的小暗号,

是她当年在一本漫画书里看到的,说这样放筷子代表“我超喜欢你,想和你一辈子在一起”。

陆承宇低头吃面时瞥见了,嘴角不自觉地向上弯了弯,也没说什么,

只是默默把自己碗里的牛肉都夹到了她的碗里。“哎,你自己吃啊!”林晚推回去,

“我碗里够多了。”“你最近不是总说想吃肉吗?多吃点。”陆承宇又给她夹了一筷子,

语气不容置疑,“快吃,凉了就不好吃了。”林晚看着碗里堆成小山的牛肉,

眼眶又有些发热,她赶紧低下头吃面,把眼泪和着面条咽进肚子里。这碗面的味道,

和三年前一模一样,咸淡适中,香气扑鼻,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味道。陆承宇失笑,

伸手刮了下她的鼻尖:“就你记这些鸡毛蒜皮的清楚。”可他还是悄悄跟老板说,

其中一碗少放盐。林晚看着他的侧脸,

偷偷把两人的筷子交叉放在碗沿——这是他们之间的小暗号,代表“我超喜欢你”。

接下来的几天,林晚像个贪心的收藏家,拼命给陆承宇制造各种独一无二的记忆点。

她拉着他去看了他们第一次约会时看的那部老电影——一部早已下映,

只有老影院才会偶尔重映的爱情片。进影院前,她特意买了两桶爆米花,

一桶是她喜欢的奶油味,一桶是陆承宇喜欢的焦糖味,就像当年一样。在影院最后一排,

她趁着黑暗偷偷亲了亲他的侧脸,陆承宇的身体僵了一下,随即反手握住她的手,十指紧扣,

掌心的温度烫得她心尖发颤。电影散场后,她把电影票根小心翼翼地收进钱包,

那是她计划中的第一把“钥匙”。她陪他去买新的游戏键盘,

故意选了他最喜欢的黑色机械款,在付款后,趁着他去拿赠品的间隙,

从包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便利贴,用她最熟悉的字迹写下“陆承宇是大笨蛋,

只许对林晚好”,然后飞快地贴在键盘底部的缝隙里。这是第二把“钥匙”,

藏在他每天都会用到的东西里。她翻出了压在衣柜最底层的大学情侣卫衣,

那是他们当年一起在学校门口的地摊上买的,印着幼稚的卡通图案,

洗了很多次后颜色都有些发白了。她拉着他回了一趟母校,

在当年他们告白的香樟树下拍了张合照。拍照时,她故意扑进他怀里,

像当年那样笑着说:“陆承宇,你要永远对我好!”陆承宇抱着她,

在她耳边低声回应:“好,永远都对你好。”阳光穿过香樟树叶,

在他们身上投下细碎的光斑,照片里的两个人,笑得比阳光还要灿烂。这是第三把“钥匙”,

藏在青春的回忆里。她甚至还学了一道新菜——可乐鸡翅。那是陆承宇以前最想让她学的菜,

说别的女生都会做给男朋友吃。三年前她总是以“太麻烦”为借口推脱,直到他失忆后,

她才对着菜谱练了无数次,可他再也尝不出她做的味道了。这一次,她在厨房里忙了一下午,

油烟呛得她直咳嗽,陆承宇站在门口看着她,眼里满是心疼,却被她赶了出去:“不许看,

等我做好给你惊喜!”当一盘色泽鲜亮的可乐鸡翅端上桌时,陆承宇尝了一口,

眼睛都亮了:“好吃!我家晚晚真是越来越厉害了。”林晚看着他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,

偷偷把菜谱叠好,放进了他的书桌上。这是第四把“钥匙”,藏在食物的香气里。

陆承宇虽然觉得最近的林晚有些反常,总爱拉着他做些“复古”的事情,

翻来覆去地提以前的小事,却也乐得配合。

他会在她指着学校附近的小吃摊说“我们以前常来这儿买烤串”时,认真记下店名,

说下次带她来;会在她哼起那首老电影的主题曲时,默默用手机录下来,

设成自己的手机**;会在她半夜突然说想吃城南的糖炒栗子时,裹着厚厚的外套就往外跑,

三条街的距离,回来时冻得鼻尖和耳朵都通红,却笑着把还温热的栗子剥好,

一颗一颗放进她的嘴里;会在她做可乐鸡翅被油烟呛到时,从背后轻轻抱住她,

接过她手里的锅铲,说“以后我来做,你负责吃就好”。那些天的每一个瞬间,

林晚都小心翼翼地珍藏着。她买了一个崭新的笔记本,把每天发生的事情都记下来,

还贴上了电影票根、小吃摊的收据、两人的合照。她想,就算真的阻止不了意外,

就算这些记忆点都没能唤醒他,她至少还有这本日记,能证明他们曾经那么相爱过。

幸福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,12月24日很快就到了。那天早上,林晚是被窗外的雪惊醒的。

雪花大片大片地飘落,很快就把整个世界都染成了白色,天地间一片苍茫。她趴在窗户上,

看着外面越来越大的雪,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,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。

就是今天,三年前的今天,陆承宇为了给她捡被风吹走的红色围巾,

在滑雪场的陡坡上失去了平衡,摔了下去。那抹红色,成了她三年来最不敢触碰的颜色。

她几乎是手脚冰凉地爬下床,走到客厅时,看到陆承宇正对着镜子系滑雪服的带子,

黑色的滑雪服衬得他身形愈发挺拔。他手里还拿着一件粉色的滑雪服,看到她出来,

笑着晃了晃:“醒啦?快穿上,我上周就订好场地了,还租了你最喜欢的粉色雪板,

今天带你去玩个够!”那粉色的滑雪服,和三年前她穿的那件一模一样。

林晚的眼泪瞬间就涌了上来,她冲过去,一把抱住陆承宇的胳膊,

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颤抖:“承宇,我们今天别去滑雪场了好不好?我查了天气预报,

今天雪太大了,能见度低,不安全。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?或者在家煮火锅,

我给你做可乐鸡翅吃,好不好?”“承宇,我们今天别去滑雪场了好不好?

”林晚抱着他的胳膊,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,“我查了天气预报,今天雪太大,不安全。

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?或者在家煮火锅?”陆承宇被她突如其来的激动吓了一跳,

他放下滑雪服,伸手想摸她的头,却被她躲开了。“晚晚,怎么了?”他皱起眉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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