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雁门关的风,像刀子。刮在脸上,疼。刮在心里,更疼。我叫沈昭云,是这雁门关的守将。

城,已经被围了三个月。城墙垛口上,旗帜破了,像叫花子的烂布衫。兵士们的盔甲,

也坑坑洼洼,好些人的刀都卷了刃。我站在城楼上,看着西边。太阳正往下掉,血红血红的,

把天边的云都烧着了。真像血啊。这三个月,流的血太多了。北戎人的,我们自己人的。

血渗进这关隘的泥土里,黑乎乎的,都分不清了。副将老张,一只胳膊用布条吊在胸前,

另一只手扶着墙,哑着嗓子说:“将军,最后的半袋粮食,今天也分下去了。

再没援军……我们怕是……”他没说下去。但我们都知道。怕是,要城破人亡了。城里,

还有十万百姓。老的,小的,男的,女的。他们都是大夏的子民。我爹临死前,

把这雁门关交给我,他说,昭云,人在,关在。我不能退。身后,是他们的家。“知道了。

”我应了一声,声音没什么起伏。这几个月,我的声音好像也被风沙磨平了。老张看着我,

嘴唇动了动,想说什么,最后还是叹了口气,走了。他想劝我。我知道。他想劝我,

想想霍启阳。霍启阳,我的夫君。大夏最年轻的骠骑将军。那个会骑着最好的大宛马,

跑几百里路,就为了给我送一支刚开的梅花的傻子。我们成婚三年,聚少离多。

最后一次见他,是半年前。他出征前,抱着我,下巴抵在我头顶,胡茬扎得我痒痒的。他说,

昭云,等我回来。我给你画一辈子的眉。我没等到他回来给我画眉。却等来了他,

要来给我收尸。“报——!”一个斥候连滚带爬地冲上城楼,

声音里带着哭腔和一种说不出的狂喜。“将军!霍……霍将军他!他来了!”我的心,

咯噔一下。好像被一只冰冷的手,狠狠攥住了。斥候跪在地上,抖着手,递上一支箭。

箭杆上,绑着一小块白色的布。我认得。那是他坐骑“踏雪”的鬃毛。

斥候哭着说:“霍将军率三千白马义从,绕过了北戎主力,正向雁门关急行军!

他说……他说他来接将军回家!”三千。北戎围城的,可是足足二十万大军。

我捏着那撮柔软的鬃毛,指甲陷进了肉里。回家?霍启阳啊霍启阳。你怎么这么傻。

这雁门关,早就是一座死城了。你来的地方,不是家。是地狱。2我第一次见霍启阳,

是在我爹的庆功宴上。那时候,我还是个跟在我爹屁股后面,舞刀弄枪的野丫头。

京城里的贵女们,都笑我粗鄙。我也懒得理她们。那天,我偷喝了爹的酒,喝得有点多,

就一个人跑到后花园的池塘边吹风。然后,就看到了他。他也喝多了,一个人靠在假山上,

仰头看着月亮。月光洒在他脸上,那张脸,真好看。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。

他好像感觉到了我的目光,转过头来。四目相对。他咧嘴一笑,牙齿白得晃眼。“嘿,

哪家的小子,也来偷酒喝?”我脸一红,梗着脖子说:“你才是小子!我是沈威将军的女儿,

沈昭云!”他愣了一下,随即笑得更厉害了。“哦?原来是女的啊。”他站起身,

走到我面前,比我高出一个头还多。他身上有股很好闻的酒气和阳光的味道。“我叫霍启阳。

”他说。那就是我们的开始。霍启阳这个人,就像个太阳。走哪儿都发着光。

他会带我逃掉那些烦人的礼数学堂,去城外的马场赛马。他会费尽心思,

从西域商人那里给我淘来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。京城里的人,

都说他是个无法无天的混世魔王。可我知道,他不是。他的心,比谁都软。有一年冬天,

特别冷。我们在街上看到一个卖炭翁,手脚都冻烂了。他二话不说,

把身上那件价值千金的狐裘脱下来,披在了老翁身上,自己就穿着单衣,

在寒风里冻得直哆嗦。我骂他傻。他却笑着说,这狐裘,能换老翁一家整个冬天的吃食,值。

后来,我爹战死沙场。我们沈家,一夜之间,天就塌了。那些以前巴结我们的,

都躲得远远的。是霍启阳。是他,穿着一身孝服,在沈家的灵堂前,陪我跪了三天三夜。

他什么都没说。就只是在我哭得快要断气的时候,伸手过来,笨拙地,轻轻地,拍着我的背。

那时候我就在想。这个男人,我嫁定了。我们成婚那天,没有十里红妆,没有宾客满堂。

就只有我们两个人。他掀开我的盖头,看着我,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星。他说:“昭云,

委屈你了。”我摇头。我不委屈。能嫁给你,是我这辈子,最不委屈的事。他从怀里,

拿出一支小小的螺子黛。他说:“昭云,我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。以后,

就让我给你画一辈子的眉,好不好?”我看着他,看着他眼里的认真和笨拙,

眼泪一下就掉下来了。我点头。好。一辈子。可我们的一辈子,太短了。我自请镇守雁门关,

接替我爹的位子。他知道拦不住我,只是在我临走前,抱了我很久很久。他说,昭云,等我。

等我打了胜仗,就去雁门关找你。到时候,我们哪儿也不去了。我就守着你,给你画眉。

现在,他来了。带着三千白马义从,像一把利剑,直直地插向北戎人的心脏。

他是我的盖世英雄。他来兑现他的承诺了。可我,却要把这把剑,亲手折断。3“将军,

你看!”老张的声音,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回来。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。北戎人的大营,

有了动静。围城的二十万大军,像一头懒洋洋的巨兽,开始缓缓地移动。他们没有加强戒备,

准备迎击霍启阳的突袭。反而,东边和西边的两个大营,开始向后撤退。他们让出了一条路。

一条,从霍启阳来的方向,直通雁门关城下的,死亡之路。我的手,冰凉。“他们在干什么?

怕了霍将军的威名,不敢打了?”一个年轻的百夫长,兴奋地说道。“放屁!

”老张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,“你看清楚!他们不是怕了,他们是在请君入瓮!

”我看着那条被刻意让出来的通道,心里一片澄明。这是一个阳谋。一个毒辣无比的阳谋。

北戎这次的统帅,是他们的南院大王,耶律洪。我跟这个人在沙盘上,推演过无数次。

他用兵,一个字,稳。像一条潜伏在水草里的毒蛇,不出则已,一出,必定是致命一击。

他知道霍启阳的厉害。三千白马义从,是大夏骑兵的精锐。来去如风,战力惊人。

如果正面硬刚,就算北戎能赢,也必定会付出惨重的代价。耶律洪,他舍不得。所以,

他给霍启阳让出了一条路。他是在告诉霍启阳:来吧,你的妻子就在那座城里,

我让你去救她。他知道霍启阳会来。因为他算准了霍启阳的性子。算准了他爱我有多深。

只要霍启阳的部队,踏进这条通道。他后撤的两个大营,就会像两只巨大的钳子,瞬间合拢,

断了霍启阳的后路。而他部署在雁门关正面的主力大军,会往前压。到时候,

霍启阳的三千人马,就会被压缩在这片狭长的谷地里。前有坚城,后有追兵,

两侧是虎视眈眈的铁骑。上天无路,入地无门。“他……他想干什么?”那个年轻的百夫长,

也看出了不对劲,声音都开始发抖了。我想起了京城送来的最后一份军报。

朝廷派出的十万援军,已经在路上了。由大将军李牧率领。耶律洪的真正目的,

不是霍启阳这三千人。他是在……围点打援。他用霍启阳作饵。用我沈昭云作饵。

用这雁门关十万百姓作饵。他要钓的,是李牧那十万大军。只要李牧看到霍启阳被围,

必定会不顾一切,前来救援。到时候,耶律洪埋伏在两翼的真正主力,就会发动。

那十万援军,大夏最后的希望,就会在这雁门关外,全军覆没。好狠的计策。好毒的阳谋。

他把所有的选择,都摆在了我的面前。救霍启阳,那我就必须开城门,与他里应外合。

可一旦开了城门,我们这点残兵,加上他的三千人,根本挡不住北戎的正面主力。城必破,

我们都得死。不开城门,眼睁睁看着他被围。那么李牧的援军一到,就会掉进更大的陷阱里。

我看着远方那条越来越近的白色线,那是霍启阳的白马义从。我仿佛能看到他,

穿着那身银色的盔甲,一马当先。他的脸上,一定带着焦急和期盼。他以为,

他马上就能见到我了。耶律洪啊耶律洪。你赢了。你把刀,递到了我的手上。逼着我,

亲手去杀,我最爱的人。4“点狼烟!”我下令,声音嘶哑。“告诉霍将军!有埋伏!

让他撤!”城楼上,三股黑色的浓烟,冲天而起。这是我们之间约定好的信号。三股狼烟,

代表最高级别的危险,意味着前方是必死之局。远方,那条白色的线,停顿了一下。我的心,

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。回去!霍启阳,求你,回去!我死在这里,没关系。你不能死。大夏,

不能没有你。可是,那条白线,只是稍微停顿了一下,就再次,决绝地,向前奔涌而来。

速度,甚至比刚才更快。“他……他为什么不退?”老张急得直跺脚。我闭上了眼睛。

因为他是我夫君。因为他知道,这城里,有我。他知道,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,

是十八层地狱,我也在等他。他怎么可能退。他宁愿死,也不会把我一个人,丢在这里。

“放响箭!”我再次下令。一支支带着呼哨的箭,被射上天空。这是军中最高级别的指令。

看见响箭,意味着前方将领,放弃指挥权,要求后方部队,立刻,无条件,撤退。

这是在用我镇北将军的军令,逼他回头。可那条白线,依旧没有停。像一条义无反顾的,

白色的河。冲向它既定的,悲壮的宿命。我的手,扶着冰冷的城墙,指节因为用力,

已经发白。我该怎么办。我还能怎么办。开城门,和他一起死?不。我不能。我死了,

这十万百姓怎么办?我爹用命守住的雁门关怎么办?眼睁睁看着他被围死,

然后等着李牧的援军来,掉进更大的陷阱?更不行。那十万援军,是大夏最后的屏障了。

他们要是没了,北戎的铁蹄,就能踏平整个北方。到时候,尸横遍野,流血漂橹。

我仿佛已经看到了那样的场景。我的脑子里,像有两支军队在打仗。一支,是沈昭云。

她穿着冰冷的盔甲,手里拿着我爹传下来的兵符。她告诉我,一个将军,最要紧的,是理智。

是为了大局,牺牲一切的觉悟。她说,霍启阳是军人,战死沙场,是他的宿命。他的三千人,

换十万援军,换整个北方的安宁,值。另一支,是阿云。霍启阳总是这么叫我。

她穿着红色的嫁衣,脑子里,全是他笑起来的样子,全是他说的那些傻话。她哭着对我说,

那是你男人啊!那是答应了要给你画一辈子眉的男人啊!你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他去死?理智,

情感。责任,私心。在我心里,搅成了一锅滚烫的油。我感觉自己,快要被撕裂了。白色,

越来越近了。我已经能看清,最前面那个人。银甲,白马。长枪如龙。是我的霍启阳。

他离我,只有不到五百步了。他抬头,看向城楼。我们的目光,隔着生死的距离,

撞在了一起。我看到他笑了。那笑容,和多年前,在后花园里,第一次见到我时,一模一样。

灿烂,耀眼。像个太阳。他用口型,对我说。阿云,我来了。我的眼泪,终于,再也忍不住,

决堤了。我的将军。我的夫君。你可知道,你的前方,是地狱。而我,就是那个,

给你关上地狱之门的,刽子手。5“弓箭手!”我的声音,像不是自己发出来的。干涩,

嘶哑,带着一股铁锈味。城墙上,所有人都愣住了。他们看着我,眼神里,

充满了不解和惊恐。“将军?”老张颤声问道,“您……您要干什么?”“我说,弓箭手!

”我猛地回头,眼睛里布满了血丝,像一头被逼到绝境的野兽,“准备!”没有人动。

他们都是看着我和霍将军,从相识到相爱。他们都知道,城下那个人,是我沈昭云,

拿命去爱的人。让我下令,向他放箭?这比杀了他们自己,还让他们难受。“你们想抗命吗!

”我拔出腰间的佩剑,剑尖直指着那个发愣的弓箭营校尉,“我再说一遍!弓箭手,上弦!

”在我的逼视下,他们终于,颤抖着,举起了手里的弓。拉开了弦。

那令人牙酸的“嘎吱”声,连成一片。像是我这颗心,正在被一寸寸,慢慢拉断的声音。

城下,霍启阳的笑容,僵在了脸上。他眼中的光,一点点地,暗了下去。取而代之的,

是震惊,是难以置信。他不懂。他不懂为什么,他拼了命赶来,想救的爱人,

会用一排冰冷的箭头,来迎接他。他的身后,三千白马义从,也勒住了马。他们也看着我,

像在看一个疯子。我的手,抖得厉害。剑,几乎要握不住了。我的眼前,一片模糊。

我仿佛又看到了,成婚那天,他笨拙地,为我画眉的样子。他说,阿云,以后,

我给你画一辈子的眉。一辈子……霍启阳。对不起。我们,没有一辈子了。

我也拿起了身边的一张弓。那是我爹留下的,三石的强弓。我搭上了一支箭。箭头上,

刻着一个小小的“云”字。那是他亲手为我打的。我将弓,拉满了。弓弦,

紧紧地贴着我的脸颊,冰冷。我瞄准了,城下,那个我最爱的人。那个,我此刻,

必须亲手杀死的人。我看到他眼中的震惊,慢慢褪去。变成了,了然。变成了,

一种我无法形容的,巨大的悲伤。他懂了。他终于,懂了我的选择。他对我,缓缓地,

露出了最后一个,温柔的,带着无尽爱意的,笑容。然后,他扔掉了手里的长枪。

张开了双臂。像是在,拥抱我。拥抱,他最后的,死亡。我的眼泪,滴在了冰冷的箭杆上。

“放箭!”我用尽全身的力气,吼出了这两个字。也松开了,拉着弓弦的手。那一瞬间,

时间仿佛变慢了。我能看到,我射出的那支箭,在空中,划出了一道绝望的弧线。我能看到,

城墙上,成千上万支箭,像一片黑色的雨,呼啸着,朝他,落了下去。我能看到,他的身体,

被无数支箭,射穿。像一个,被扎破了的,红色的灯笼。他从马上,缓缓地,坠落。倒在了,

离我不到三百步的,黄土上。那身银色的盔甲,很快,就被他自己的血,染红了。城墙上,

一片死寂。所有的人,都呆呆地看着我。看着我这个,亲手下令,射杀了自己夫君的,女人。

我的心,好像也跟着他,一起,被射穿了。碎了。碎成了,无数片。再也,拼不起来了。城,

守住了。可我的世界,塌了。6霍启阳倒下的那一刻。北戎的鸣金声,响了。那声音,尖锐,

急促。像是在嘲笑我的愚蠢,又像是在……畏惧我的残忍。耶律洪的大军,像潮水一样,

退了。他们退得干干净净,没有一丝拖泥带水。仿佛这场持续了三个月的围城,

只是为了上演最后这一出,兄弟阋墙,夫妻反目的惨剧。城墙上,

还保持着拉弓姿势的士兵们,一个个,都像是被抽走了魂。他们手里的弓,掉在了地上。

他们看着城下,霍启阳那具,已经被箭矢覆盖的尸体。然后,他们再转过头来,看着我。

那眼神,我一辈子都忘不了。里面,没有了往日的尊敬和信服。只有,恐惧。一种,

对非人怪物的,深深的恐惧。是啊。一个能亲手射杀自己夫君的女人,不是怪物,是什么?

老张走到我身边,嘴唇哆嗦着,想说什么。最终,他只是弯下腰,捡起了我掉在地上的佩剑,

递还给我。他的手,在抖。我接过剑,入手冰凉。就像我现在的心。两天后。

李牧大将军的援军,到了。十万大军,旌旗蔽日,绵延十里。他们来晚了。或者说,

他们来得,刚刚好。李牧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将军,鬓角已经斑白。他是我父亲的故交。

他登上城楼,看着一片狼藉的战场,和城下,那三千具白马义从的尸体,久久没有说话。

最后,他走到我面前,看着我。他的眼神很复杂。有痛惜,有不忍,

还有一丝……我看不懂的,敬畏。“昭云,”他开口,声音沙哑,“苦了你了。

”我摇了摇头。“李将军,耶律洪的计策,您应该已经知道了。”我没有说我的苦,

只说战局,“他用我夫君作饵,是想引您的大军,进入他的埋伏圈。”李牧点了点头,

沉声道:“斥候已经探明了。在东西两侧的山谷里,确实有北戎的主力埋伏。

若不是你……若不是你当机立断……”他没再说下去。我们都明白。若不是我当机立断,

用霍启阳的三千条命,和我自己的心,填平了那个陷阱。那么今天,埋在这里的,

就不止是白马义从。而是大夏,最后的十万精锐。消息传回京城。朝野震动。皇帝下旨,

称我沈昭云,有大将之风,临危不乱,力挽狂澜。封我为镇北定国大将军,赏黄金万两,

锦缎千匹。一夜之间,我成了大夏的英雄。说书的,把我写进了段子里。唱戏的,

把我编成了曲儿。他们说我,是当代的穆桂英,是沙场上的女武神。他们把我,捧上了神坛。

可私底下。那些跟着我,一起守城的士兵。那些亲手,向霍启阳射出箭的袍泽。他们,

却在背后,悄悄地叫我。“罗刹将军”。罗刹,是地狱里,食人血肉的恶鬼。他们说,

我的心,是铁做的。他们说,我为了军功,连自己的男人,都能毫不犹豫地牺牲。我听到了。

我什么都听到了。我没有辩解。因为他们说的,或许没错。我的心,可能真的,

已经不是肉做的了。它在那天,跟着霍启阳一起。死在了,这雁门关的城墙上。7白日里,

我是镇北定国大将军。我要处理军务,要安抚百姓,要和李牧将军,

商议如何防备北戎人的下一次进攻。我穿着厚重的盔甲,把所有的情绪,

都藏在那张冰冷的面甲之下。我不能倒下。我是雁门关的顶梁柱。我一倒,这里所有的人,

心就都散了。可是,到了晚上。当夜深人静,万籁俱寂。我一个人,回到那间,

我和霍启阳曾经住过的将军府。脱下盔甲的那一刻。我才感觉到,自己,只是一个,

杀了丈夫的,普通女人。府里,还保持着他离开时的样子。书案上,

放着他没写完的兵法心得。衣架上,挂着他最喜欢穿的那件,白色的常服。我不敢去看。

我怕一看,那根一直紧绷着的弦,就会断掉。可我,又忍不住。我走到衣架前,伸出手,

轻轻地,摸着那件衣服。上面,仿佛还残留着,他的气息。那种,混着阳光和汗水的,

让我无比安心的味道。我的眼泪,就这么,毫无征兆地,掉了下来。一滴,一滴。

砸在冰冷的地板上。我蹲下身,抱着那件衣服,把脸深深地埋进去。我想哭出声。

我想大声地,喊他的名字。可我,发不出任何声音。我的喉咙,像被一团棉花堵住了。

所有的悲伤,所有的痛苦,所有的思念,都堵在我的胸口,让我喘不过气来。就在这时。

我听到了,一个熟悉的声音。“阿云。”我猛地抬头。我看到他了。霍启阳。

他就站在我面前,穿着那身银色的盔甲,嘴角,带着我最熟悉的,那种温柔的,宠溺的笑。

他的身上,没有箭。没有血。就好像,他只是,刚刚从外面,训练回来一样。“你怎么,

坐在地上哭鼻子了?”他笑着问我,“是不是,想我了?”我呆呆地看着他。是幻觉吗?

是我,太想他了,所以,疯了吗?我伸出手,想去摸他的脸。我的手,却从他的身体里,

穿了过去。我的心,又是一阵剧痛。是啊。他已经死了。被我,亲手杀死了。眼前的,

不过是,我想象出来的,一个鬼魂。“阿云,别哭。”他蹲下身,看着我,眼神里,

全是心疼,“你做的,是对的。我都知道。”“我知道,你心里苦。”“可你不能倒下。

这雁门关,还需要你。大夏,也需要你。”我看着他,眼泪流得更凶了。“你怪我吗?

”我终于,找回了自己的声音,沙哑得,不像话。他摇了摇头。“我怎么会怪你。”他说,

“你是我霍启阳的妻子。是我,最骄傲的,女将军。”“只是,阿云……”他顿了顿,

眼神里,流露出一丝悲伤,“以后,我不能,再给你画眉了。”说完,他的身影,

开始慢慢变淡。像一阵青烟。“不!霍启阳!你别走!”我扑过去,想抱住他。

却只抱住了一团,冰冷的空气。他又消失了。只留下我一个人,在这座空荡荡的,

冰冷的府邸里。我抱着他的盔甲,蜷缩在角落里,像一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孩子。从那天起。

我夜夜,都能见到他。他会像以前一样,坐在我身边,看我处理军务。他会在我疲惫的时候,

轻声对我说,阿云,歇一会儿吧。他成了,我一个人的,秘密。一个,甜蜜的,又痛苦的,

秘密。我宁愿,就这样,活在我的幻觉里。因为只有在这里。我才不只是那个,铁石心肠的,

罗刹将军。我还是,他的阿云。8京城的圣旨,在一个月后,到了雁门关。来宣旨的,

是宫里的一个大太监,姓王。王公公我认识。是皇帝身边最信任的人。他亲自来,足以说明,

皇帝对这件事的重视。圣旨的内容,和之前传来的消息,差不多。对我的功绩,大加褒奖。

除了封我做镇北定国大将军,还赐了我一座京城的府邸,准我,随时回京。这在武将里,

是独一份的殊荣。可我,却从这份恩宠里,嗅到了一丝,不寻常的味道。“沈将军,

”王公公宣读完圣旨,捏着他那尖细的嗓子,笑眯眯地对我说,“陛下说了,您是国之栋梁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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